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为增强全民消防认识,进步全民防火、救活和自我维护才能,依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色,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拟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近来正式对外发布。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令和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归纳的,是公民应当把握的最基本的消防常识。详细包含: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敏捷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分告发。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移用、遮挡消防设备和器件。
四、不带着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布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点燃时恪守安全点燃规则,留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装备必要的消防器件并把握正确的运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拟定消防安全方案,制作逃生分散路线图,及时查看、消除火灾危险。
十、正确运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准时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运用、常常查验核对燃气设备和用具,发现燃气走漏,敏捷关阀门、开门窗,切勿牵动电器开关和运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当地。
十三、不占用、阻塞或关闭安全出口、分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阻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补救的障碍物。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留意仔细观察安全出口和分散通道,记住分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镇定、镇定,敏捷正确逃生,不贪恋资产、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有必要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维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折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掩盖,压救活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阻塞门缝,宣布求救信号等候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