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近来,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密云区檀城北区一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查看时,发现该单位二层东侧楼梯口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损坏,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分散指示标志,是疏通生命通道的重要一环,在浓烟充满的情况下,能够有用协助分散逃生。”监督执法人员解释道。在查看中,监督执法人员严厉按照法令程序,对单位负责人论述了其违法现实,奉告其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带来的潜在危险和损害,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当即整改。
监督执法人员表明,此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装备消防设施、器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时安排查验、修理,保证无缺有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给予该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
密云消防提示,各单位应严厉按规则设置分散指示标志,分散指示标志的基本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状况下,能够更有用地协助人们及时辨认分散方位和方向,防止形成伤亡事故。